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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5 09:57:20   浏览次数:391  发布人:3f2d****  IP:125.64.47.***  评论:0
    导读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填补了全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群体社会救助事项的政策空白。《办法》明确,具有山东省户籍且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填补了全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群体社会救助事项的政策空白。

    《办法》明确,具有山东省户籍且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当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因病致贫的重病患者,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

    山东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或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患者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其他人代为申请。同时,明确了办理时限,各地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一次有效,针对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张立法 李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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