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养老之家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500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16 10:24:24   浏览次数:1  发布人:2727****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2025年7月,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数量突破5000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权威统一类案检索平台,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在全国法院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首批收录3711件入库案例。此后,案例编选机制不断完善,案例编写标准进一步规范,入库案例质量不断

    2025年7月,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数量突破5000件!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权威统一类案检索平台,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在全国法院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面向社会开放,首批收录3711件入库案例。此后,案例编选机制不断完善,案例编写标准进一步规范,入库案例质量不断提升、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日益优化。截至2025年7月15日,入库案例数量达到5040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其中,刑事案例共1912件,占比37.94%;民事案例共2159件,占比 42.84%;行政案例共563件,占比 11.17%;执行案例共356件,占比7.06%;国家赔偿案例共50件,占比0.99 %。人民法院案例库平台的浏览量已突破3000万,访问人数超过600万,注册用户100万,已有120多个国家的用户访问人民法院案例库。人民法院案例库的规则供给进一步加强,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定分止争效能日益彰显,不仅为法官办案提供了权威参考,也为法律共同体、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学法用法提供了鲜活素材,还成为面向世界展示中国司法的重要窗口。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自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以来,综合效能日益彰显。一是促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人民法院案例库针对审判实践中普遍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收录相关权威案例,明晰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规则,为全国四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入库案例的权威度得到广大法官普遍认同,主动检索使用案例已成为办案自觉,参考入库案例作出裁判的案件越来越多,“同案同判”的要求得到更好落实。二是促推定分止争。各地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运用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的案例强化释法说理,有效提升了释法说理的权威性和认同度,促进既解“法结”又消“心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例如,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针对被告是否通过无人机将农药误洒到相邻藕塘的事实争议,借鉴《车某玲诉朱某芳相邻关系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18-2-053-001)》中法官通过现场炒辣椒方式固定证据、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解决争议的司法理念、办案经验,实行“拔藕定损”,组织原被告及村委会现场勘查,分别在紧挨农药喷洒区域及较远区域的藕塘拔出莲藕,发现两侧莲藕大小存在明显差别,被告遂认可造成损失的事实,双方最终就损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现场签署和解协议。又如,河北法院通过全方位积极参考使用入库案例,取得良好息诉罢访效果,2025年上半年,在一审新收案件上升的情况下,案-件比、案-访比等重要指标同比趋优,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满意率同比提升12.9个百分点。三是促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入库案例能够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引领、教育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各类调解组织通过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做好当事人的引导、说服工作,更容易促成调解。例如,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推动人民法院案例库“落户”当地综治中心,为调解员进行调解提供“参考答案”和“实战指南”。如今,人民法院案例库成为综治中心等获取权威司法案例、学习法律知识、指导纠纷化解的重要平台,多名调解员参考入库案例批量化解同类型纠纷。四是促推完善社会治理。各地法院注重梳理总结类案多发原因,借助入库案例规则研究对策,从个案解决向类案治理转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例如,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应否予以支持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入库参考案例《金某和诉谭某立、周某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库编号:2025-07-2-374-001)》的裁判要旨明确:人民法院在认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是否有权主张误工费时,不能简单地以受害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予支持,而应对受害人是否仍在从事某项或多项工作及其受伤前的收入状况进行实质判断。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参考上述入库案例妥善审理20余件类似案件,并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误工费赔偿问题,将上述入库案例作为范本发送给当地保险公司,明晰相应裁判规则,切实减少类似纠纷产生。所涉保险公司高度认可该裁判规则,并表示按照相应规则处理此后的理赔案件。

    5000余件入库案例中,每件案例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执行领域的生动实践,凝结着全国法院的司法智慧,诠释着全体法院人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饱含着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怀与期望。在此,谨向参与、关心、支持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工作永远在路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高质量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对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作出具体安排,提出“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持续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优化案例培育、编选、评估、发布、退出机制”。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抓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各项工作,拓展案例覆盖范围,引导提升案例意识,助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陶羽黛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2727****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613427379@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0y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