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新实践
开栏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实践新成效,从2024年第20期起,本刊特开设“基层新实践”栏目,重点宣传介绍各级法院特别是中级、基层法院在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造性实践事例,从而更好加强各地法院的信息沟通和学习交流,助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西抚州中院
开展规范执行工作行动
5月20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文明规范与当事人沟通“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抚州两级法院(以下简称“抚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案件办理、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等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平等尊重等原则。《意见》同时对执行过程中干警的工作态度、沟通方式等进行了细致要求,还就有关文明用语作了硬性规定。
据悉,抚州法院正在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执行工作大讨论、执行队伍大教育”活动。抚州中院围绕“抓管理、强执行、促规范”主线,以加强日常执行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通过抓好学习教育、开展研讨交流、做好规范与当事人沟通“一件事”、开展执行案款专项督查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能谋善干、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文/李偲越)
黑龙江鸡西鸡冠法院
普法进田间 春耕法相伴
日前,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深入西郊乡各村屯的田间地头,开展“民法典护航春耕”主题普法活动,让法律知识“沾泥土、带露珠”,融入村民日常生产生活。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与在大棚劳作、在田埂休憩的村民拉家常、聊农事,围绕村民关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资买卖合同责任等春耕生产中的常见法律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相关条文,以“身边事”“身边法”为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随后,法院干警向村民发放涵盖农资选购要点、维权渠道等实用内容的《民法典》宣传手册,将法律知识送到村民手中。据了解,西郊法庭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普法形式,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文/吕庚)
江苏盱眙法院
“法官进网格” 助力社会治理
日前,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深化“法官进网格”创建活动,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依托辖区各镇街(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2个商会,设立15个“审务工作站”,将干警按照“1+X”模式划入全县600多个村居网格,与村居网格员实行无缝对接。在具体工作中,盱眙法院采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方法,推动“网格+协助送达”“网格+协助诉讼”“网格+协助执行”,畅通了“线上+线下”一体化诉前调解渠道,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网格+诉前调解”工作目标。2024年以来,该院干警走进“网格”4000多次,为2100多件诉讼案件送达调查提供了方便。执行法官通过在网格摸排,掌握执行案件财产线索300多条及人员下落线索100多条,为150多件执行案件的办结提供了新思路。(文/费尤祥 施静)
浙江嵊泗法院
邀请海岛渔民“零距离”旁听庭审
日前,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使用禁用网具引发的非法捕捞罪案,并邀请50余名渔民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沉浸式普法回应了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禁渔期法治宣传的意见,强化了广大渔民对于“非法捕捞必受严惩”的法治认知,为海洋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据悉,嵊泗县辖区陆地面积为8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为87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6.5万人。自“礼岛天平”普法宣讲团组建以来,嵊泗法院坚持在重大节日、休渔期提供“点单式”普法服务,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普法讲座、公开庭审、巡回审判等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文/姚留艺)
广东深圳罗湖法院
司法确认“直通车” 纠纷化解“零等待”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顺利完成一起劳务纠纷调解案件的司法确认,首次实现司法确认案件24小时办结。据悉,在清水河街道综治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会由社区调解委员会转递至清水河法庭,法庭进行线上司法确认及电子文书送达,形成调解案件“当天立、当天结”的高效闭环。
该办案模式的高效运行,得益于清水河法庭与清水河街道联合打造的“清枫云调”项目。该项目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以法院、公安、司法等基层政法力量为补充,推动社区治理驶入“一站式接收、全链条解决”快车道,真正实现群众诉求“零跑动”、纠纷化解“零等待”。据悉,清水河法庭将继续加强与辖区各街道综治中心的协同合作,持续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打造“清水河样本”。(文/郑裕虹)
四川泸州江阳法院
为村社干部开展“沉浸式”普法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组织方山、丹林、江北三镇的村社干部,在方山镇熊坝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支书模拟法庭”活动,助力城乡基层治理,护航乡村振兴,提升村社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纠纷化解能力。
此次活动是江阳法院在全区首次开展的村社干部模拟法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沉浸式”普法的方式,对基层村社干部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村社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助力城乡基层治理。
同时,活动现场还专门设置了“法治红包”抽取点,普法志愿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大家开展互动抽题问答,派发法治礼品,让大家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进一步学习更多法律知识。(文/王开梅 雷旭)
本期封面及目录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10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8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