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共同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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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凤凰卫视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20号将会正式实施,想问一下预期法律的实施将会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产生怎样的作用?对民营企业或者是民营经济组织会产生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郑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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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备: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极大鼓舞了干劲、提振了信心。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我体会,这部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进一步稳定预期。民营经济促进法旗帜鲜明地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旗帜鲜明地强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旗帜鲜明地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是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
二是进一步坚定信心。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比如,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比如,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法律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比如,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三是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都大大提升,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方面,注重鼓励支持。比如,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专章,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鼓励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注重引导规范。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守法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我们相信,法律的出台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大胆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据我们了解,民营企业非常关心市场准入问题,请问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否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关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郑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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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备:我们在调研沟通中也了解到,民营企业对此非常关心。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贯穿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不仅在总则,而且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法律责任等章节中,都予以了充分体现。落实法律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个方面强化举措:
破除准入壁垒方面。近期,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进一步缩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半年后转为常态化推进;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今年1-4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一亿元以下的项目,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超过80%。下一步,民营企业如果遇到准入壁垒问题,可以登录我委门户网站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专栏反映,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核实处理。
拓展发展空间方面。我们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经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目前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已经达到20%,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支持民营企业项目的资金占比超过80%,今年我们还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同时,我们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平等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的创新与建设。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抓住机遇、敢作善成。
优化服务保障方面。我们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往哪投、怎么投”。我们将持续加强要素保障,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用地、环评等要素和资金保障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服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助力民营企业迸发更多创新活力。
新华社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我想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地实施方面,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郑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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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备: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广大民营企业对实施好这部法律充满期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履行统筹协调职能,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扎实推动法律实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抓配套建设。在立法过程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提前谋划、同步开展相关制度的“立改废释”。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已经出台,如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等。还有一批正在加快推进,涉及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同时,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也在积极完善相关配套。
第二,是抓落地见效。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法律实施,强化刚性约束,重点在五个方面下更大功夫,具体来说就是:下功夫破除障碍,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功夫治理拖欠,解决民营企业账款支付问题;下功夫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下功夫落实纾困政策,解决企业获得感不强的问题;下功夫加强政企沟通,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同时,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努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是抓学习宣传。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全面学习法律内容,深入领会法律精神,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营经济工作。加强法律宣传,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更好拓展发展空间,专心致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大显身手;推动社会各界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法律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澎湃动力,需要我们齐心协力、久久为功。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及时向我们反映。
摄 影:国新网、 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