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湖南益阳。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还时不时低头看手机,行至路口时浑然不知有一辆重型货车正在掉头。等她看到货车时已经距离太近,慌乱中“脚刹”也没来得及,直接撞上货车并摔到了货车下。
万幸的是王某未遭车轮碾压,其未戴头盔,头部也幸未遭受撞击,仅在面朝下摔倒时造成面部多处挫伤,外加双腿多处骨折。
经调查,货车掉头时妨碍直行车辆正常通行,负主要责任;王某驾驶非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负次责。
交警提醒:此事故中,王某虽然只负次责,却幸运保命。但幸运并不会次次都有!分心驾驶,对骑行非机动车来说同样是严重危险行为,请大家务必吸取教训,骑行保持双手扶把,坚决杜绝分心骑行。同时还要戴好头盔,以防突发意外给头部造成致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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