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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养结合机构应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6 09:41:58   浏览次数:1305  发布人:3776****  IP:125.64.47.***  评论:0
    导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指南》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应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或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定期对机构内医疗质量进行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并持续改进。《指南》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等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条件的机构可依托区域全民健康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指南》要求,医养结合机构应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或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定期对机构内医疗质量进行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并持续改进。

    《指南》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等服务并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条件的机构可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医养结合机构要建立有效的机构院内感染监测制度,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记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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